铁中毒
- 挂号科室:
- 发病部位:全身
- 传染性:无传染性
- 传播途径:
- 多发人群:所有人群
- 典型症状:肚子疼 肝衰竭 肝功能异常 恶心 肾损害
一、症状:
误服大量铁剂,发生铁中毒的过程可以分为五期:
1.在误食铁剂30分钟后到2小时,由于铁对胃肠粘膜的刺激作用,发生局部坏死和出血,导致出血性胃肠炎,临床表现恶心,呕吐,腹痛,腹泻,呕血,血性粪便,并可发生严重低血压,休克和昏迷,此期约可持续4~6小时。
2.继后2~6小时为无症状期,病人表面现象较好,此时铁聚集于线粒体和各器官中。
3.在内服大量铁剂约12小时以后,由于铁剂导致细胞损伤,因而发生低血糖和代谢性酸中毒,同时可有发热,白细胞增多和昏迷等,患儿出现迟发性休克,此时血清铁可高达89.5μmol/L(500μg/dl)以上。
4.内服铁剂2~4天后发生肝,肾损害,出现肝大,黄疸,肝功能异常以至肝衰竭,血尿,尿中有蛋白及管型。
5.食入铁剂2~4周以后常因瘢痕形成而残存幽门狭窄。
若长期内服大量铁剂,可能引起肺,肝,肾,心,胰等处的含铁血黄素沉着症,并可导致栓塞性病变和纤维变性。
官的发育受到影响。据报道,铁中毒还可诱发癫痫病(羊角疯)。
一、病因:
1.误用铁剂(82%)
在生活和工作中由于不小心误用大剂量铁剂而中毒。幼婴可因内服硫酸亚铁40mg~1.5g发生严重中毒,甚至死亡;较大小儿有因误服10~15粒糖衣亚铁丸(每丸0.3g)中毒致死,也有因食铁锅里煮的酸性水果而引起铁中毒。注射铁制剂过量可以发生严重中毒。
一、预防:
1、合理使用补铁类保健品。应用铁制剂时,禁用二硫丙醇。本品分子中有2个活性巯基,与金属的亲和力大,能夺取已与组织中酶系统结合的金属,形成不易分解的无毒化合物,从尿中排出,而恢复酶系统的活性,故有解毒功效。在治疗金属中毒时,必须反复给予足量的本品,使游离的金属全部与二巯丙醇相结合,直至排出为止。最早为路易士气的解毒剂,现主要于砷、汞、锁及锑等中毒。
2、应用铁制剂时,禁用二硫丙醇。
3、生产场所应采取防尘措施,加强宣传教育、密闭尘源。
一、鉴别:
铁中毒的临床表现可误诊为糖尿病,特发性心肌病,风湿性关节炎,退行性关节炎,酒精性肝硬化,甲状腺功能低下等许多其他疾病。提高对此类患者铁中毒倾向的警惕,并进行SI,血清铁蛋白及转铁蛋白饱和度的筛选试验,鉴别诊断并不困难。本病主要应与继发性铁负荷过多的疾病相鉴别。
一、饮食保健:
可以给误服大量铁剂的患者给服大量生蛋清、牛奶等,促使形成铁蛋白复合物。
二、宜吃食物:
1.宜吃维生素C含量高的食物;2.宜吃酸性物质含量高的食物;3.宜吃氨基酸酸含量高的食物。
三、忌吃食物:
1.忌吃含有铁元素高的食物;2.忌吃磷元素含量高的食物;3.忌吃碱性强的食物。
四、推荐食谱:
1.宜吃维生素C含量高的食物;2.宜吃酸性物质含量高的食物;3.宜吃氨基酸酸含量高的食物。